一、如何选择档案转递去向
高校及毕业生应根据人社部发〔2023〕26号文件《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确定档案转递去向。
文件第四条明确:“做好档案转递衔接。2023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高校要及时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档案接收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机构和联系方式,各相关单位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
二、我中心档案接收信息
(一)档案接收单位: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档案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赛德广场5号楼裙楼
(三)联系人:档案室
(四)联系电话:4006555878
(五)邮编:300190
三、高校档案转递方式
(一)本市院校转档方式:天津院校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转递。
(二)外省院校邮寄方式:应使用 “EMS标准快递”方式,由学校统一邮寄,同时由学校开具档案转递通知单(抬头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并将其一并装入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专用封套,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院校骑缝章。
(三)不符合档案接收规定的邮件,我中心将联系高校退回。
四、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在确认学校向我中心转递档案后,即可请关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服务”,在弹出菜单中选择“档案服务”选项,进行“流动人员存档登记”。
(二)因每年7月至9月档案接收较为集中,且各地院校邮寄档案时间不同。毕业生查询EMS邮寄进度可向高校查询邮寄编号,通过EMS官网http://www.ems.com.cn查询,无需电话联系。
(三)档案转递过程中,毕业生无需到我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四)我中心存档后,将档案统一转移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流动人员档案服务窗口(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进行后续服务。
五、如何查询是否完成存档
请毕业生关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查询”专栏,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存档及户籍信息查询”选项,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后,页面列表存档编号一栏显示存档编号,即为存档已完成。
查询中页面提示“无该档案信息记录”,可建议毕业生先通过学校确认是否完成档案转递,如学校已完成转递,通常我中心会按序依次处理,请毕业生耐心等候。如毕业生有特殊紧急需求,可拨打我中心咨询电话(4006555878)进行查询。
六、如何办理档案相关业务
(一)线上申办业务方式
毕业生可通过“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专栏,“线上受理”选项在线上申办业务。请毕业生参考页面的经办指导并关注我们通过业务线上受理平台反馈的经办信息。 可向毕业生介绍,在我公众号输入“在线”二字,获取线上申办业务的视频指导。 线上申办提交后,毕业生可随时通过“线上受理”选项查询业务经办进度。
(二)现场办理业务方式
毕业生可通过“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专栏,“预约服务”选项预约现场办理业务。提示毕业生参考预约页面的经办指导如约按时办理业务。完成预约后毕业生可随时通过该预约入口回溯预约的详细信息。
(三)咨询方式
1.关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输入文字可获取自助应答,也可点击“在线服务”专栏,选择“在线留言”选项咨询。
2.咨询电话:022-2801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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